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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泰兴市教师招聘38人公告(第二批)
2015-08-15 10:18:35   地区:江苏   浏览:0

本次公开招聘按学科设置开考比例,急缺学科(指音乐、学前教育)开考比例为1:2(各学科招聘计划合计数:报名人数,下同),其他学科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学科,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其他学科并公示。被取消学科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学科。

(三)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5年9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泰兴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参加笔试处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各学科招聘计划合计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面试人选数与学科招聘计划合计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如出现考生成绩在起分线上相同的情况,实行同分跟进。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原件到泰兴市教育局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的缺额,在该学科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时,如出现考生成绩在起分线上相同的情况,实行同分跟进。

3.面试组织

面试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核考生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

音乐、学前教育学科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考生提前1小时按指定的内容独立备课;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由评委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各学科面试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考生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总成绩。音乐、学前教育学科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其他学科考生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学科招聘计划合计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时,如出现总成绩在起分线上相同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文件执行。

体检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市教育局对体检人选发放体检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体检通知书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因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的缺额,在该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开选岗

1.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泰兴市教育局领取选岗通知书。已怀孕的体检人员,在按规定申请暂缓检查以外的体检项目均合格的前提下先参加选岗,待其分娩后须进行补检,补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根据填报志愿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学科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