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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内蒙古包头市旗县区教育系统招聘32人公告
2015-08-05 11:10:2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总成绩55%和面试成绩4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将组织加试。

(四)体检和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人事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不合格者或者考生放弃可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纪律和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联系电话:0472-6199985

监督电话:0472-6169078

原标题:包头市2015年部分旗县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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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包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5年包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