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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甘肃酒泉市金塔县事业单位招聘41人公告
2015-07-30 12:02:33   地区:甘肃   浏览:0

1.笔试

(1)考试内容:

报考播音主持、新闻记者、节目制作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2)考试组织:笔试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3)考试时间:2015年8月14日9:00时至11:00时。

(4)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5年8月12日—13日到金塔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领取准考证。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

报考除播音主持岗位以外的,进行面试。

面试由金塔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酒泉市人社局指导监督。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小组由金塔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播音主持岗位初试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在笔试前须参加初试,初试由金塔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初试采取试镜的形式,考生在演播室播报统一指定的稿件两篇,限时5分钟。考生提前5分钟熟稿。主要考察考生镜头前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思维应变能力。初试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进入笔试。

4.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不进行面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金塔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酒泉市人社局指导监督。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指定播音稿件上镜播音和指定题材现场模拟节目主持。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金塔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金塔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五)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