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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邢台清河县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2015-07-24 19:33:05   地区:河北   浏览:0

由招聘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及时公布考生的成绩名次和进入面试人选,公示期三天。

(五)面试

面试组织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的确定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员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有关事业单位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说课”的面试形式。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招聘对象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招聘对象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等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

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经费性质财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相关手续。

本简章由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清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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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清河县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xls

2.2015年清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