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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893人公告
2015-07-07 15:40:08   地区:云南   浏览:0

报名时由计算机自动审核,对未纳入专业指导目录计算机确认不了的专业,按管理范围市属事业单位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进行人工审核。

资格审核解释权:市属事业单位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县(区)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六)岗位调剂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调剂情况于8月2日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因取消招聘计划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

(七)报考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科,每人交报名费100元。按网络程序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从网络上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2015年8月15日至开考前。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全市统一组织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分值20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考试大纲为依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前辅导培训。

专业技能考试,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进行,考试内容由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所需专业确定;报考县(自治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的由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进行,考试内容由各县(自治县、区)根据行业特点确定,专业技能考试分值100分。

(二)考试方式

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至少一种以上考试方式进行。报考市级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确定;报考县(自治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的由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三)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考试于2015年8月23日上午8:30至11:30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在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市级各主管部门、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四、阅卷及公布成绩

公共科目考试后的阅卷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试成绩将于9月10前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客观性试题不组织进行查分,分数查询可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

五、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考试

考生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复审时间为专业技能考试前1至2周,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市级各事业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各县(自治县、区)所属事业单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拟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先由临沧军分区政治部统一审核并开具证明再由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市级各事业单位及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公共科目笔试后于9月17日前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确定后9月30日前组织进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招考计划数和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的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对招考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数比例为1:1时,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必须为60分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