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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师宗县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选调21人公告
2015-07-04 13:42:07   地区:云南   浏览:0

(二)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阅卷结束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布。

(五)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进行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1、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3、参加考试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六、考核

根据本岗位选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若考试成绩并列且没有超过选调计划数的,则一同进入考核;考试成绩并列且超过选调计划数的,工龄长者优先(工龄计算到年月),若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职称(级别)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若还相同则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确定考核人员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考试选调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产生的空缺职位,从报考本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1.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选调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

3.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的;

4.导致职位空缺的其他原因的。

九、纪律和监督

1.公开考试选调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从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考试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4.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选调的任何阶段均可由考试选调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师宗县范围内的选调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5.对自愿放弃考核、拟选调资格而未按规定及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考核、选调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师宗县范围内的选调考试。

6.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

7.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选调考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本公告由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 0874—5758398

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0874—5754939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5751136

0874—5759623

监督电话:师宗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0874—5750818

原标题: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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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