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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常州教育局直属中学教师招聘9人公告(三)
2015-07-04 13:48:24   地区:江苏   浏览:0

七、聘用管理

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2015年7月15日前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85681335。

监督举报电话:85681335、85681366。

十、本简章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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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