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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省平顺县招聘县乡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5-06-24 18:30:08   地区:山西   浏览:0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专科层次)。笔试成绩按两部分考试成绩合并计算,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两科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1)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5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报考护理岗位人员笔试护理基础知识;报考中医岗位人员笔试中医基础知识;报考口腔岗位人员笔试口腔医学基础知识;其余岗位报考人员均笔试医学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5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应聘临床医生、医学影像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内容;应聘检验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考试内容;应聘中医医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内容;应聘护理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应聘康复医学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康复医学与治疗技术;应聘中药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国家中药师资格考试内容;应聘口腔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口腔医学专业知识。

笔试分数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的60%计入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谈、实践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所有岗位原则上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选,如同一职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40%计入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研究生应聘考试采用面试加考核方法进行,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聘用。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按照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排序后,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在指定综合医院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缺额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定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任人员。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由县编制、人社、财政部门为确定拟聘任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由县卫生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所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县直医疗机构聘用的人员,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考核合格后回县直医疗机构工作,所有被聘用的人员一经聘用,需签订满5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

对于聘用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未正式毕业前暂不安排岗位,暂不办理聘用手续。截止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