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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甘肃天水市县区卫生系统招聘225名医务人员公告
2015-06-11 19:11: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2.面试工作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日内完成。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有效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30%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4.面试结束3日内,各县区人社局和市卫计委将面试成绩、招聘总成绩(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及各职位排序情况报市人社局。

5.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 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各县区人社局、市卫计委分别对县区、市直职位拟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确认其真实性。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递补)

(五) 体检

资格复审后,各职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六)公示及聘用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并经审批后,分别由市、县区两级人社部门办理就业手续。

2.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天水市人社局 8318338 8215762

天水市卫计委 8214970

原标题:天水市人社局 天水市卫计委关于2015年市县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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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天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岗位列表.xls

2.2015年天水市县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岗位列表.xls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