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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聘279人公告
2015-06-06 13:06:29   地区:云南   浏览:0

3、报考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或专业条件只设到二级目录的岗位和乡镇卫生院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不开考的岗位报考费,在考试结束后退还报考人员。因考生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4、考生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符合加分证明、生源地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2015年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件正在办理的,可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教育局复审,报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若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5、关于201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事项请查阅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rs.yn.gov.cn)。

6、2015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专业目录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7、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专业条件设置为两个及以上二级目录的岗位,只进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详情请查阅岗位表)。

(一)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

1、《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

2、《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

参加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获奖运动员加分记入笔试成绩。1、德宏籍生源,代表德宏队参赛,在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获得单项金牌和集体项目第一名成绩的运动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加照顾分5分,计入文化考试总分,获银牌和集体项目第二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3分,计入文化考试总分,获铜牌和集体项目第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总分;2、德宏籍生源,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总分。

3、进行专业测试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运动员加分)+加分。

(2)(《公共基础知识》×40%+运动员加分)+《专业技能》×60%+加分。

4、只进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岗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公共基础知识》×100%+运动员加分)+加分。

(二)考试方法

1、考试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特殊岗位进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的,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定测试方案后,在《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结束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不进行《专业知识》测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请查看岗位表,《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请考生在考试结束20日后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rs.yn.gov.cn)查询。

(三)考试时间:2015年7月16日。

《公共基础知识》2015年7月16 日 09:00-11:00

《专业知识》2015年7月16 日 14:00-16:00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数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成绩递补。跨年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