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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15-06-02 15:32:28   地区:天津   浏览:0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在信息发布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单位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2-58285161、022-58285162

原标题: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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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2.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zip

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

201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