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15云南曲靖市委党校招聘6人公告
2015-05-23 15:14:20   地区:云南   浏览:0

(六)报名考试费

2015年招聘的6个岗位的报名人员免交报名考试费。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及要求

1.资格复审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曲靖市委党校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为6个招聘岗位的全部报名人员。

3. 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学历验(认)证报告、《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3张。不按时参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确认,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调整面试比例后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资格复审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市委党校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5.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由市委党校严格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2.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比例小于1:2比例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进行等额面试。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面试资格情况说明。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考生须按规定向市委党校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3.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委党校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

4.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按照100%的权重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市委党校组织实施。在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后,市委党校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市委党校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市委党校组织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行承担。体检人选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