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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新化县卫生系统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3人公告
2015-05-20 14:14:14   地区:湖南   浏览:0

(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等于或少于引进岗位计划,则实行简易程序直接考察。考察不合格则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四)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五)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评委7-9人,评委一律外聘。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一系列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十、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引进对象,引进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聘前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每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合格通知其调审档案之日起,30日内其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引进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六)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本方案由新化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新化县卫生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1.2015年新化县卫生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2.2015年新化县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应聘承诺书.doc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