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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8人公告
2015-05-19 18:29:24   地区:云南   浏览:0

3.考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为1:3,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总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若某一岗位无一人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则取消此岗位今年的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昆明市纪委第五纪工委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纪委第五纪工 委:0871-63175452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871-63192326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处:0871-63164499

原标题: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〇一五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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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计划表.doc

2.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