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贵州金沙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
2015-05-17 18:40:18   地区:贵州   浏览:0

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③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管理权限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

⑤《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 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报名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目,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有关培训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如某一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则对该职位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笔试,再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所应聘职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只作为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月27日上午09:00 — 11:30参加笔试。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面试内容为所应聘职位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应聘人员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面试。

七、体检

体检在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材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通过考察,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出聘用意见。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在报名时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行文聘用。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最低服务三年,三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录聘用考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