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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赫章县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招聘81人公告
2015-05-05 17:42:15   地区:贵州   浏览:0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时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通过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

2、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请报名审查通过考生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据于2015年5月23日下午2:30-5:30到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等以下环节。

六、体检

根据报考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再进行面试,再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政审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不再实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截止2015年5月4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近三年中年度考核有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5.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

6.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信息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等情况的。

8.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证书的。

9.截止2015年5月4日毕节市内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11.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