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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绥阳县事业单位招聘230人公告
2015-04-28 19:31:16   地区:贵州   浏览:0

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本次公开招聘,设置A、B两类,该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直至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才开考,如果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条件符合的职位(改报职位时,必须由考生提出改报职位书面申请,经招考办审核同意才能改报)。

 

3. 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在整个报考过程中必须真实、准确、一致。

4.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A类职位采取笔试《综合知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B类职位采取笔试《专业知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位分类情况及考试形式详见《职位表》)。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招聘职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协调、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

(三)成绩计算

总的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后综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1.笔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15年5月31日,9:00—11:30

考试科目:《综合知识》(A类)、《专业知识》(B类)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面试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进入候考室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候考室候考。

(六)考试其他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 年5月28日—29日,每天9:00—17:00。

2.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5日—26日,每天9:00—17:00

3.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绥阳县洋川镇乐天路131号)。

4.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或面试的考试。同时,请妥善保管笔试或面试准考证,体检时需持笔试或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候检室。

七、体检

(一)体检考生的确定

1.通过考试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

2.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然出现并列的,则重新进行笔试,按新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体检复查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可复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