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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宁国市事业单位招聘54人公告
2015-04-17 13:00:11   地区:安徽   浏览:0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宁国市人社局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五)专业测试(面试)

1、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面试)通知书》。

2、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其他岗位采取专业测试或结构化面试。面试(专业测试)前15日内在宁国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专业测试(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当某岗位专业测试(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宁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3、体检工作除教师岗位外的其他考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教师岗位考生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