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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珠海市技师学院招聘教职员16人公告(应届毕业生)
2015-03-27 23:12:12   地区:广东   浏览:0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比例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当日内在“两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教学试讲、问题答辩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其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日内在“两门户网站”上公布。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珠海市技师学院将与应届或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名单在“两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做任何补偿。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的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

释。咨询电话:0756-3808386、2128271;监督投诉电话:0756-2128205、2128371。

(二)被聘用者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报到。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3.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者;5.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因以上原因取消拟聘资格且已签订就业协议者,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原标题:珠海市技师学院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职员公告

点击下载>>>

1.珠海市技师学院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职员岗位表.doc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xls

3.珠海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