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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靖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0人公告
2015-03-27 23:31:01   地区:江苏   浏览:0

(5)报名费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6)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靖江市卫生局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上午8:30~11:00,地点: 靖江市卫生进修学校四号楼3楼会议室。

(7)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8:30~11:0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靖江市卫生进修学校3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最低合格线

为保证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本次招聘考试笔试、面试等各项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本项考试总成绩的50%,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知识,其中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按中医学专业进行考试;临床医学(急诊、心电图、超声方向等)按临床医学大学科专业进行考试;其他专业均按填报专业类进行考试。考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网站上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8:30~11:00)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靖江市卫生进修学校四号楼3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由靖江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共同实施。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015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6)面试费100元/人。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专业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的综合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