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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招聘12人公告
2015-03-26 19:14: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是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国唯一一座全面反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的大型综合性专题纪念馆。是国家一级博物馆、全国优秀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国防教育基地、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是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秘书处所在地、中国博物馆协会纪念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馆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户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应届毕业大学生;

(四)具有拟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附照片),将“报名表”和本人简历(电子版)发至kzgzp1937@163.com邮箱,邮件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10日,每个岗位按1:5的比例通知参加笔试,未入选者不再电话通知。

三、笔试

笔试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由此专业机构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笔试结果(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

四、面试

每个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抗战馆人事部另行通知。

面试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口页(卡)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4)应届毕业大学生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检

我馆将对参加面试人员组织体检。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结果,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确定人员,名单在我馆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需说明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馆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提供电话号码准确,并保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刘云

咨询电话: 83892355-205

原标题:201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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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5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5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