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成绩合成
101岗位因未设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0%和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签订意向协议,考生只能与县医院或县中医院中的一家招聘单位签订意向协议,不得与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同时签订意向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101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予以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上述原则仍不能区分的,则按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体检
1、考察:签订意向协议的考生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在校(或在原单位)表现和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考察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察合格者方能聘用。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对象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时提交到岳西县卫生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八、其他事项
考生在面试环节因自动放弃等原因而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最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考生在考察体检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最后一位总成绩相同的,遵照考察体检环节确定人选方式进行),每个环节的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体检结束后,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原标题:岳西县201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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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岳西县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2015年岳西县赴高校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岳 西 县 卫 生 局
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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