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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荔波县急需紧缺人才招聘31人公告
2015-03-05 17:21:40   地区:贵州   浏览:0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主管部门组建考察组(每个考察组至少2人,要求为中共党员),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的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政审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

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brs.cn)对外公示七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对列为拟聘对象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往届生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应届生于2015年9月30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原件供审查,经验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签订聘用协议。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以及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后所空缺的职位或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包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调出本县或申请辞职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人事纪律监督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试题的;

(五)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

(六)违反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发现上述情形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在招考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都将在荔波网、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以上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发生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报考人员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十、本简章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组现场研究确定。

注:各招聘单位电话及电子邮箱已在职位表中标注。

咨询电话:0854-361561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4-3619613(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原标题:荔波县201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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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荔波县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一览表

荔波县2015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信息表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