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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岑巩县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15-03-04 18:46:02   地区:贵州   浏览:0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岑巩县2015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隐瞒真实信息和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4月3日17:00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9:00至4月2日17:00。

(1)网上资格初审由岑巩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岑巩县2015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3月31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及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部门提出申请,经岑巩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岑巩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岑巩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3月31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 2015年4月1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工作在2015年4月2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岑巩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cg.gov.cn/)公布需参加笔试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代码,需要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9:00至4月17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同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含1:3)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同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岑巩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