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体检人员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应届毕业生考核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对往届高校毕业生要采取查阅档案、还需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能按时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0日前提供学籍档案、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资料);
5、考察中发现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或辞退、开除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条件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其它经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十、聘用审批
所有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往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0日前将学籍档案、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的将在印江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均实行一年试聘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1、对招聘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按我县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执行。
2、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3、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外,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6231050(县人社局)
0856-6222239(县卫计局)
原标题: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疗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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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紧缺急需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印江自治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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