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定向培养生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面向“社保员”招聘岗位的人员提供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出具的服务满2周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报考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人员提供县委社会工作部出具的服务满2周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提供《退役士兵证》。
(八)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实施前2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2×2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施前1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参加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2×20%+面试成绩×3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其他综合类、卫生类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护理学》、《中医学概论》、《全科医学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书,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学专业要求参照《2024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一般可接受报考,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二)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已缴费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面向畲族招考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四)部分岗位达不到开考条件,招考计划酌情调整到相近专业岗位。
(五)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版)规定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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