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后根据招聘岗位聘用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县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规划局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并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0825-5428225)。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八、聘用及待遇
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拟聘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属于聘用元,不占单位编制),聘期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聘用期间年待遇8万元(其中40%为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奖,由用人单位根据被聘任人员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根据考核得分一次性发放,其余60%按月发放。旅差费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聘任期间被聘任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上一年度四川省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在支付给被聘任人员的薪酬中代扣代缴。
九、本公告由蓬溪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392329(刘先生)
原标题: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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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蓬溪县201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岗位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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