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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省三亚广播电视台招聘17人公告
2014-12-10 19:58: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5.其他要求:根据规定,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下,根据自身情况,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条例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相关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占总分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结合本次招考的岗位需求及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

2.面试(占总分40%):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数1:3确定面试人选(末位若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播音员主持人面试分占总分的10%,试镜、试播占总分30%。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定。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所占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入围者的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和体检。

2.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按相关规定,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在天涯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报市政府批准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