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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事业单位选聘4人公告
2014-12-03 21:12: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于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在重庆经开区官网(http://www.cqjkq.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参加面试考生于2014年12月25日(星期四),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重庆经开区组织部(人事局)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40元/人。

参加面试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08:30前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于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重庆经开区官网(http://www.cqjkq.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

参加体检考生按拟选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一场,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于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在重庆经开区官网(http://www. cqjkq.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

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经开区组织部(人事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且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重庆经开区组织部(人事局)、选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其选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且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经开区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拟选聘用单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本次选聘的人员个人身份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的,须本人书面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聘用人员须在重庆经开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本次公开选聘不包含解决选聘人员家属调动、子女入学、住房等问题。

九、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要严格选聘条件和选聘程序,自觉遵守选聘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取消其选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单位:重庆经开区组织部(人事局)人事人才科

咨询电话:023-62900413

(原标题: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