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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金沙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85人公告(第一号)
2014-11-27 19:05:13   地区:贵州   浏览:0

未填写《加分申请表》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3.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招考办公室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加分。

四、招聘信息发布

时间:2014年11月26日。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如遇休息日报名工作照常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金沙县第二小学长安校区教学楼一楼(金沙县长安路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报名工作。

3.报名事宜: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1份;

②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③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④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⑤《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其提供的材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27岗位(金沙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计划招聘2人)所需专业为紧缺专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余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数须达1:3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申论占40%。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目和考试范围,也不指定和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具体考务工作由考务办负责。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发布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分值)×2÷3

 

(二)面试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招聘计划数与应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其所在面试室面试实考成绩平均分(以下简称“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之和÷本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人数)。27岗位(金沙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计划招聘2人)所需专业为紧缺专业,不受“面试平均分”限制。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残疾人应聘的,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特殊面试方式,具体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其情况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