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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39人公告
2014-11-24 21:23:21   地区:河北   浏览: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17日-19日(8:3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廊坊市广阳道19号大门东侧平房)。

(二)笔试(2014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需求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和岗位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划定。

2015年1月4日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fbys.com)查询。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可于2015年1月7-9日到廊坊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廊坊市广阳道19号大门东侧平房)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2015年1月10日)

1、面试工作组考官组成:每个面试工作组由7名考官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人。面试考官全部聘请域外考官担任。

2、面试方法: 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岗位的综合能力、与职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与仪态仪表、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3、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

对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优先进入考核;若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核;若再相同,全部进入考核。

2015年1月14日公布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fbys.com)查询。

(四)考核(2015年1月31日前)

对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拟聘用人员提出书面考核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体检(2015年2月3日)

市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lfbys.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被举报有违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证,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七)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15年2月底前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就业、编制、计划、工资、保险等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报到、工作转移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在职人员中招聘的,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