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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南皮县招录政法部门文职和环保工作人员公告
2014-11-19 18:26:03   地区:河北   浏览:0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人员。

(七)、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录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拟录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录用的,根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最终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人选。

(八)、录用

1、审核报批。公示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招录情况上报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岗位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3、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期满合格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工资执行岗位月固定工资1500元,(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财政供养。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咨询电话:0317-8560971

原标题:招录政法部门文职和环保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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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招录环保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南皮县招录政法部门文职人员岗位条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