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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14-11-12 17:16:04   地区:辽宁   浏览:0

七.相关要求

1、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如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一旦确立聘用关系,5年内不得向本县行政辖区外调动。

原标题:朝阳县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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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科专业计划表.xls

中共朝阳县委组织部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