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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2014-11-04 19:03:52   地区:福建   浏览:0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属19个地勘事业单位,其中: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3个、财政拨补正处级事业单位15个、自收自支正处级事业单位1个。分别承担着国家和地方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测绘,遥感,地质灾害评估、治理、施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测试等工作。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要求,结合我局系统现有人才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及地勘工作性质和野外一线技术工作需要,在现有编制情况下,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9人。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地质事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三)能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

三、公布信息方式

所在地有关网站和福建省地矿局门户网站。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符合招聘专业、有意向者,由本人持身份证、附有成绩的《推荐表》及个人简历等原件,于2014年11月15日到北京招聘会场用人单位报名。

五、考试时间、地点、方式、成绩计算

(一)考试时间:2014年11月15日。

(二)考试地点:设在北京招聘会场分会场。

(三)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

(四)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及格线7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签订就业协议工作

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并与之签订协议。

对出现以下情况者,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

(一)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

(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七、体检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有关门户网站、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地矿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地矿局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710100。

十一、用人单位招聘专业、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原标题: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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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岗位和人数.xlsx

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