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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福建厦门湖里区编外补充性招考100人公告
2014-11-04 19:04:07   地区:福建   浏览:0

9.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0.工资及待遇。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2]133号)及湖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已纳入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次招考过程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一次。如需再次递补,须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并决定是否递补。

4.本次招考报名结束时,21、22岗位湖里区户籍人员报名人数与本岗位招考数比例达到1:1的,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如已报名的,将通知其取回报名资料)。如湖里区户籍人员和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考试的,湖里区户籍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此次招考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附件4)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考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附件4)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考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6.年龄、工作经验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11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9年11月1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7.学历户籍等与岗位要求条件相关的材料须于报名时提供,其中研究生学历2014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9.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10.本次招考活动结束后,从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上合格线的未被录用人员中确定保留聘用资格人员。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招聘单位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可以从保留聘用资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保留聘用资格人员资格保留至下次本岗位招考活动之前。

11.本次招考活动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12.本简章由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湖里区公开招考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简章(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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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公开招考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2014年11月).xls

厦门市湖里区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湖里区公开招考编外工作人员考试内容.xls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doc

湖里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