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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告
2014-10-29 18:30:41   地区:新疆   浏览:0

 

测评方法:铺垫不超过10厘米的硬质垫子,俯卧撑时,双手支撑与肩同宽,垂直上下往复;仰卧起时,身体呈仰卧姿势,双腿并拢,呈90度弓起,由一人压住双足,受测者双手置于脑后,向前曲直至头部抵住膝盖,测评时间为2分钟。

4、测评标准:

项目 合格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5往返跑 男≤16″,女≤18″ 男≤18″,女≤20″
俯卧撑(男) ≥30个 ≥20个
仰卧起(女) ≥30个 ≥20个

体能测评当天时间作为考生年龄界定标准,考生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体能测评当天以后的,执行30岁(含)以下测评标准;考生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体能测评当天(含当天)以前的,执行31岁(含)以上测评标准。

5、体能测评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并通过伊犁州人社局网站(www.xjylrlzy.gov.cn)和伊犁消防信息网(www.ylzxfj.com)公布体能测评成绩。

(八)考察

1、州消防支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由招聘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后,通过伊犁州人社局网站、伊犁消防信息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并在州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岗前培训

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安排聘用人员参加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四、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伊犁州纪检委监察局会同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9-8122653(州纪检委办公室);

0999-8135357(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书记办公室);

0999-8198603(伊犁州消防支队纪保督察科);

业务咨询:0999-8135380(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警训科);

0999-8028212(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事业管理人事管理处);

0999-8020154(伊犁州人事考试中心);

技术支持:0999-8085577(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伊犁州人社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伊犁州人社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原标题: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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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职位表.xls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