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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河池市财政局属事业单位选调3人公告
2014-10-21 21:56:42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河池市财政局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河人社发〔2012〕142号)等有关规定,面向全市范围选调局属河池市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总监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数量

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符合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政、财务管理、会计学、工程预算等相关专业毕业;

(三)具有3年以上从事财政、财务管理、会计、工程预算等相关工作经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11月6日。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河池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表后,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起发至河池市财政局人事科邮箱hcrsk2283985@163.com。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资料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按通知要求到河池市财政局人事科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近期免冠7寸彩色生活照片1张;

4、所在单位意见。

(三)适岗比选

审查合格后,由河池市财政局党组进行适岗比选确定考察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按1:1组织进行。对体检合格者,市财政局派出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拟调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由河池市财政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调人选。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七)跟班学习、调动和任职

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1个月的跟班学习考察。跟班学习考察期间未发现拟选调人员有不适合财政工作情形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财政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78-2283985; 邮箱:hcrsk2283985@163.com

联 系 人:邹朝亮 13977898661;罗 惠 15949337795

原标题:河池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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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doc

河池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