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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17人公告
2014-10-13 18:23:10   地区:广东   浏览:0

招聘主管单位在报请广州市人社局同意后,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空缺职数和受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聘用职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它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问题说明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务要求、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九、招聘工作的领导和要求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按照广州市相关政策,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组织、人事、纪检、工会及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招聘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的组织等)。

2、成立面试考官小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人事、业务专家等组成。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对试题的管理,严格按照密件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包括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拆封等,均指定专人负责;

3、试卷的评审严格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743070、81743071,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81743077。

(原标题: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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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