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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鄄城县公安机关招聘50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4-10-07 20:29:16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体能测评,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不达标的,取消体检、政审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按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政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政审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审核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办理入警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鄄城县公安机关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参加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对无故放弃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的人员,将不良记录记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九、本简章由鄄城县公安机关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鄄城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3334621 2350609

监督电话:2421548 333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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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鄄城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计划.xls

鄄城县公安机关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