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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宜宾市江安县第二次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14-09-26 17:44:23   地区:四川   浏览:0

(九)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实行考核期3个月,考核期内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3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本工作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选调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选调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620738、2631916

(原标题:宜宾市江安县2014年第二次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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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安县2014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表.xls

2.江安县2014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