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4年福建厦门集美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
2014-09-02 14:43:40   地区:福建   浏览: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和厦门市集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并由用工单位另行通知。

综合总分及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公布在厦门市集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以及集美区政府网站上。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用工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区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工单位主管局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包括综治、计生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若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的,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与集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的,不再安排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集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jmrl.gov.cn/)进行7天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行劳务派遣,由应聘者与集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11]108号)和《关于印发集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厦集委办[2012]38号)等文件执行。

七、其它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

2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在附件3查阅相关文件。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3、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认证)。

4、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2014年9月26日)。

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9年9月2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有效缴费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

5、户籍要求为本区的,不含在集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