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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4-08-27 18:13:36   地区:四川   浏览:0

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四川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六、初选

根据各职位考生报名情况,若职位报考人数较多,省林业厅将组织有关招聘单位对报考考生进行初选。初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各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根据初选职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通过初选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该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

七、面试

(一)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招聘单位同批次达到或超过招聘名额2倍比例职位拟聘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三)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林业厅在四川省林业厅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考生面试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术能力总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省林业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林业厅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