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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招聘54人公告
2014-08-16 17:31:41   地区:湖北   浏览:0

7、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 9 月10至11日(8:30—11:30,14:30—17:30) 到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请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本次公告同时公布《2014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我区公共科目考试参照此考试大纲(《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均指A类),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及时在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林区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者需本人确认,报林区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递补,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但如属紧缺专业或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报经林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林区人社局审定备案后共同组织实施,林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为 25%;《基本素质测试A》为 25%),面试成绩 5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林区人社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林区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林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原则上要在应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四、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林区纪委、林区监察局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