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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漳平市事业单位招聘48人公告
2014-07-21 16:15:51   地区:福建   浏览:0

3.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申请表》(表格可从“中国漳平”政府网下载),现场提交文件依据、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考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名。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报考职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报考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者等)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在报名时(逾期不予受理)提供有关材料的,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11〕20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5.“中国漳平”政府网是本次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招考单位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留下报考者报名材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报名结束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复审,时间:2014年8月6日至8月8日。

2.实际报名的人数与各职位拟录(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014年8月14、15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考单位领取准考证,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费80元。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材料由考生自行购买。

3.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如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地点:在漳平市区,具体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录(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统一由领导小组组织。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漳平市人事局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下午17:30分之前报市人事局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在报考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录(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具有服务基层工作经历、学历高、职称高、优秀毕业生(含三好生)、学生干部的顺序优先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