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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讷河市粮油管理办公室招聘2人公告
2014-07-11 17:04:1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和考核

由粮油办、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讷河市政府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014年应届毕业生因故未取得毕业资格的,不予聘用。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附件:讷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