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4年辽宁锦州黑山县预算编审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14-07-08 18:11: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职位,其缺额根据总成绩(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黑山县人事局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工作人员,经县人事局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黑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