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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邯郸市直事业单位招聘646人公告
2014-07-04 17:44:06   地区:河北   浏览:0

综合类=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医学类=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中小学教师类=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据岗位招聘计划选择聘用学校),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中小学教师类选择学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

5、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报名资格条件请向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017615(市委组织部)

0310-31115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310-3060123 15103309131

附:1、《邯郸市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综合类)》.xls

2、《邯郸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医学类)》.xls

3、《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小学教师类)》.xls

4、《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笔试考试大纲(试行)》

5、《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医学类)笔试考试大纲(试行)》

6、《邯郸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教师类)笔试考试大纲(试行)》

7、报名须知.doc

8、邯郸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问题解答

中 共 邯 郸 市 委 组 织 部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