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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邯郸市直事业单位招聘646人公告
2014-07-04 17:44:06   地区:河北   浏览:0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招聘人数和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2014年7月30日9:00-8月1日17:00,由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次日到邯郸市人社局(邯郸市人民东路343号)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类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中小学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本次考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考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不高于1:3(中小学教师类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邯郸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综合类和医学类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中小学教师类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