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及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工作由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由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广东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对象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由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广东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和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咨询及举报监督电话:0768-2393394。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广东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报到并办理招聘手续。聘用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潮州市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聘用后所在单位不提供食宿。
附件1、招聘职位表.doc
潮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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