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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泉州石狮市事业单位招聘72人公告
2014-04-30 18:58:33   地区:福建   浏览:0

8. 其他要求。考生聘用后,应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其中,医疗卫生岗位的考生在聘用3年内须取得相应岗位从业资格。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直接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14年5月4日8:00至2014年5月7日17:30前)。考生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www.qzks.com),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信息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信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缴费(截止至2014年5月7日17:30)。考生应在提交个人信息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建设银行龙卡)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进行咨询)。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报名费用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4年5月4日8:00至2014年5月8日17:30)。考生应在报名缴费成功后,通过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考生通道,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期间,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14年5月14日上午8:00至2014年5月24日17:30)。考生应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考生通道,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必须保管好笔试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考生不得用《报名信息表》代替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除医疗卫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外,其余非医疗卫生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因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或资格初审不合格而不能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的考试方式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护理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其中,非医疗卫生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医疗卫生岗位考《护理专业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2:30—5:00,考《申论》。

3.笔试地点。设在石狮市区,具体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加分办理。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办理流程将石狮市人才网(www.sshr.net)另行公布通知。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下列符合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人员可办理笔试加分手续: